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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伤害
浏览:15864  回复:2
刘志强 2021/10/19 13:46:48 1 楼
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一名货车司机刘某在2020年6月10号的时候去济宁市曲阜市高铁修建工地送货,当时有他们本地十几辆车去送货,需要排队卸货,当时有位司机毛某应该排在在刘某后面卸货,结果卸货的时候毛某先把车开到了吊车旁边,卸货的工人也爬上车准备卸货!刘某就喊了一声:老毛你先卸吗?毛某回头看了一眼喊到:你在哪里藏着来(意思没看到刘某)!说完他就打火准备把车开出去让刘某卸!因为当时工人已经爬上他的车而且还把吊车的吊钩挂到货物上了,所以他不管不顾的往前开车差点把车上的工人闪下来,还差点把吊车伤到,后来他停车后被卸车工人和吊车司机骂的挺狠的,因为还要靠工人和吊车司机卸货所以他不敢骂他们,而是开始骂刘某骂的挺难听连刘某的父母家人都骂了说完全是因为刘某才差点出事,骂的挺难听的,刘某实在忍不了了就下车朝他喊到:老毛你在工地这样让人家看笑话吗?因为货车很高下车的时候要面朝货车才好下来,结果刘某还没回头的功夫就感觉自己的头部后脑部位被猛烈重击好几下,当时刘某就懵了,他俩就撕扯在一块了但是很快就被当时在场的工人拉开了,刘某当时都被打懵了也不知道到底还手了没有,后来他们都卸完车开车两百多公里回到临朐县!毛某回家他就报警了然后做了司法鉴定!好像是什么肋骨骨折掌骨骨折!毛某的掌骨骨折应该是打刘某头的时候打的,所谓的肋骨骨折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现在刘某被曲阜警方以故意伤害罪取保候审了!而毛某也在四处吆喝说是刘某先动手打的他!
   毛某受伤了就有理了?而刘某作为一个被挑衅被打的却成了故意伤害罪!难道刘某在被伤害的时候不能还手吗?况且当时刘某都被他猛击头部打懵了,到底还手了没有怎么还手的都不不记得(如果有人怀疑刘某是逃脱罪责而故意说不记得的话你可以试一下被人突然猛烈击打后脑以后会不会还是很清醒的)。现在刘某被取保候审成了罪犯了。对刘某的生活工作造成了很大困扰,昨天曲阜市检查院对曲阜市人民法院送达了对刘某的起诉书,近期就要开庭审理
    谁给了对方随意辱骂他人随意殴打他人的权利,我觉得本起案件中毛某应当算寻衅滋事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正当防卫的指导意见》是这样说的:1.把握立法精神,严格公正办案。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要准确理解和把握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对于符合正当防卫成立条件的,坚决依法认定。要切实防止“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做法,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  
    立足具体案情,依法准确认定。要立足防卫人防卫时的具体情境,综合考虑案件发生的整体经过,结合一般人在类似情境下的可能反应,依法准确把握防卫的时间、限度等条件。要充分考虑防卫人面临不法侵害时的紧迫状态和紧张心理,防止在事后以正常情况下冷静理性、客观精确的标准去评判防卫人!本案中毛某猛烈多次击打刘某后脑部的行为已经让刘某失去了基本的判断能力所以不能要求刘某再冷静客观的分析当时的情况后做出妥善处理方案
 5.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正当防卫的前提是存在不法侵害。不法侵害既包括侵犯生命、健康权利的行为,也包括侵犯人身自由、公私财产等权利的行为;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违法行为。不应将不法侵害不当限缩为暴力侵害或者犯罪行为。应当立足防卫人在防卫时所处情境,按照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依法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断,不能苛求防卫人。对于防卫人因为恐慌、紧张等心理,对不法侵害是否已经开始或者结束产生错误认识的,应当根据主客观相统一原则,依法作出妥当处理。

  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有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的,还击一方的行为一般应当认定为防卫行为。未使用凶器或者未使用致命性凶器,但是根据不法侵害的人数、打击部位和力度等情况,确已严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虽然尚未造成实际损害,但已对人身安全造成严重、紧迫危险的,可以认定为“行凶!本案中毛某属于有过错一方突然猛烈击打刘某后脑手段明显过激击打部位和力度(毛某掌骨骨折明显力度非常大)已经严重危及刘某的人身安全可以认定为行凶!
     依法公正处理案件。要全面审查事实证据,认真听取各方意见,高度重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的辩解、辩护意见,并及时核查,以准确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要及时披露办案进展等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对于依法认定为正当防卫的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及时作出不予立案、撤销案件、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的决定或者被告人无罪的判决。对于防卫过当案件,应当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不法侵害人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及时追诉。
      我们的最终立法目的为的不就是不再是谁死伤谁有理吗?各位政法学院的同学们你们怎么看呢
刘志强 2021/10/19 13:54:51 2 楼
我的电话是15684310027
刘志强 2021/10/23 12:11:13 3 楼
社会如此冷漠了吗?希望在哪里?就靠没有血性没有正义感的你们?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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